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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 《大同市大清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5月1日起颁布实施

2023-04-21

山西科技新闻网大同讯 420日上午,中共大同市委宣传部举行《大同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大同市大清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大同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大同市大清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41日批准,自202351日起施行。


近年来,由于各类不合理开发利用和气候影响等原因,桑干河、大清河流域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抓好省委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按照省委研究通过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计划(2020-2022年)》的要求,优先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恢复河流水系,为沿河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同时满足下游对于生态用水需求,保障京津冀地区水资源安全,有必要通过立法促进桑干河、大清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推进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为城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计划安排,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将《大同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大同市大清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两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采用市市协同的方式,由大同市牵头,朔州市、忻州市协同开展立法工作。

2022414日,大同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了“两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市市协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与朔州市、忻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制定了《桑干河、大清河流域市市协同立法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桑干河、大清河流域市市协同立法联席会议机构。6月份,大同市水务局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条例(草案)》。667日,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朔州市、忻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赴云州区、灵丘县开展“两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市市协同立法调研,并组织召开市市协同立法第二次联席会议。768日,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朔州市、忻州市开展“两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市市协同立法调研,并参加市市协同立法第三次联席会议。715日,征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8月份,分别赴基层立法联系点左云县人民检察院、阳高县人民法院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并进行实地调研。825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意见和其他方面的修改意见,并借鉴其他地市立法经验,对《条例(草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968日,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朔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赴浑源县、灵丘县开展“两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市市协同立法调研,并组织召开市市协同立法第四次联席会议。915日,召开由大同市水务、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等十六家相关单位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的立法协商会。920日,召开了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同时在《大同日报》、大同市人大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刊发,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926日将《条例(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1115日,中共大同市委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查。法工委结合各方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逐条修改。121日,法制委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二审稿。129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41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记者:张秀丽 任思琪

编辑:弓雅婷 郝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