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同市左云县检察院以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依托,全力推进案件质量提质增效。通过评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以评促改”成效凸显。
用好一把“尺子”。该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案件评查标准,增强评查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专门从各业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评查人员按照工作要求,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开展全方位评查,根据评查标准及时查找案件办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一案一表”要求提出评查意见、确定评查等次,要求业务部门根据问题清单及时反馈,逐案整改。
拉好一根“绳子”。该院抓实抓牢检察官业绩考核这根“准绳”,用业绩考核引领检察官牢固树立提高案件质量意识,激励引导办案人员切实把办案“零失误”、程序“零违反”、文书“零差错”作为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准则。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深度运用评查结果,将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并如实记入司法档案。
树好一面“镜子”。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讲评会,通报案件质量评查中的优秀案件和存在的问题,给全体检察官树立了一面“镜子”,让检察官利用讲评会,直面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利用讲评会模式,突出问题导向,着重剖析评查工作中遇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从案件质量评查的内容、标准以及容易出现的不规范问题等方面进行深度剖析,针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将评查结果转化为办案成效,推动办案质量实现质的提升。(吴永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