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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12-23

       山西科技新闻网大同讯  为推动大同市绿色转型发展,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城镇排水工作,更好地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12月23日,大同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大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大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共七章三十三条,包括了适用范围、专项规划、排水管理、内涝防治、污水处理、设施维保等方面内容。

       关于适用范围

       《条例》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与污水处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同时,对农业生产排水、水利灌溉、工业废水处理以及河道防洪等其他范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关于专项规划

  《条例》规定“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结合人口规模、地理特征、降雨规律、内涝等因素,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并与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相衔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排水管理

  《条例》明确“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同时要求,水质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排水户应当依法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或者具备相应功能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其他设施,保证外排水质达标。

  关于内涝防治

  《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易积水区域的排水综合治理”,同时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并组织编制排水防涝应急预案。

  关于污水处理

  《条例》规定了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及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的职能和责任,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机制,并对污水处理费的收缴和管理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

       关于设施维保

《条例》明确排水设施维护单位的确定规则,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危及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禁止活动,以及相关设施的维保等制度,以保障设施的完好、畅通和安全运行。

       会上,相关负责人还对该条例的立法背景、必要性、立法过程、立法重点内容、意义及具体落实进行了介绍。(乔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