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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冈区司法局聚焦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 助力基层法治建设迸发新活力

2024-04-25

       法治建设大背景下,云冈区司法局按照省厅和市局统一部署,以推行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为契机,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抓手,重点谋划,勇于探索,强化司法所人员队伍建设,推动服务下沉、资源下沉、队伍下沉,着力强化“一个引领+三项培育”工作机制,将法治促稳定、法治促和谐、法治促发展践行在基层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创新制度引领,明晰岗位职责。云冈区司法局成立司法协理员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云冈区开展全国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制度指引,厘清司法协理员岗位职责、招聘录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薪酬保障“五类规范”,确保队伍统筹管理和作用有效发挥。通过择优选聘、公开招聘,选拔49名热心司法事业、具备一定法律素养和群众工作能力的司法协理员,并组织他们参加各类培训、研讨会,学习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经验,全面提升综合素养,快速适应岗位要求。

       强化综合素养,培育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引领司法协理员常态化深入社区、村庄,排查基层安全隐患并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的法律需求,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学习、心理辅导、公益活动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根据日常问询走访情况,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帮助,有效减少了重新犯罪的可能。

       创新工作方式,培育法治文化的传播者。鼓励年轻的司法协理员队伍发挥活力,创新方式方法,运用鲜活生动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积极向群众传播法治观念,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协理员们通过组织排演普法短剧,担任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讲解员,运用微信、短视频等社交平台传播法治微视频等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法律、尊重法律、运用法律,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做出了积极贡献。

       厚植为民情怀,培育社会矛盾的化解者。引导司法协理员联合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等多方力量,抓实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通过与矛盾纠纷当事人面对面沟通交流,以心交心,以情换情,帮助当事人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有效将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控制在萌芽、解决在一线,防止了绝大多数小事拖成大事或升级为警情、诉情和访情,打通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堤坝”。(王志强)

编辑:弓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