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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地下空间使用 促进城市地上与地下空间功能相协调 —《大同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2024-04-11

       山西科技新闻网大同讯  4月10日,大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大同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介绍该《条例》出台的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式地下空间和单建式地下空间。单建式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城市道路、交通场站、公共绿地与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下方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式地下空间。结建式地下空间是指结合地表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随着大同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城市空间格局趋于成熟,在城市建设用地有限的情况下,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作为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有效措施之一,已成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现实需要和必然趋势。

       为健全我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体系,提高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系统性、整体性,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大同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条例共二十八条,分为总则、规划编制、规划管理、登记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主要规范了以下内容:适用范围、规划编制、规划管理、登记管理、法律责任五方面内容。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闻发言人介绍道:《条例》明确了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层级,包括地下空间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三类规划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由上到下层层衔接传导,确保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定了各层级规划的传导要求和编制内容,其中:专项规划要明确区域地下空间开发战略、规划目标、总体规模、空间布局、分区管控、竖向分层划分、重点建设区域、地下地表空间一体化、保障措施等内容;详细规划通过单元层面和实施层面对地下空间的实施提出刚性和引导性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进一步落地,重点提出地下分层平面图、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实施性内容。规划管理方面,《条例》第三章重点明确了地下空间规划管理中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办理要求。明确各类规划许可手续办理时应当核准用地性质、占地范围、开发深度、建筑规模、配套设施、出入口、连通通道等内容。

       同时,该局将加强学习宣传,加快推进相关规划编制,与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同步抓好条例落实,发挥规划对于地下空间建设和利用的引导性、调控性作用,推动地下空间的统筹开发和有序利用。(乔晓慧)

编辑:弓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