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科技新闻网大同讯 4月10日,大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大同市促进博物馆发展条例》颁布实施有关情况,大同市人大、文物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回答媒体提问。

博物馆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场所,是连接过去、现在、未来的一道桥梁。2021年5月,国家文物局提出,支持北京、西安、大同、南京等地打造“博物馆之城”。2023年5月,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也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建设,推进太原、大同、临汾、晋城建设“博物馆之城”。
大同市博物馆类型多样,分别涵盖了历史、艺术、人文、民俗、革命、科学、遗址等。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建设体系已初步形成,现有各级各类备案博物馆29座,其中,国有博物馆16座,非国有博物馆13座,另外还有一些具备了博物馆部分功能,暂没达到备案要求的类博物馆7座。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博物馆行业的发展,推动我市博物馆高质量、差异化、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整体品质,大同市出台了《大同市促进博物馆发展条例》,条例共二十九条,主要规范了条例调整范围和对象、博物馆发展规划、运行管理、社会服务及支持保障五方面内容,于202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负责人就《大同市促进博物馆发展条例》的出台现实意义进行解读,指出:条例强化了对非国有博物馆的关注度,为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支持和法制保障,明确了其合法地位和权益,使其在运营过程中有法可依;促进非国有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非国有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之间的互信和合作关系,让双方能够在藏品资源、人才资源、技术资源、管理经验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非国有博物馆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提升其展览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参观体验。《条例》的出台和落实,还为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和激励措施,有助于激发社会各界对博物馆建设的关注和热情,吸引更多社会力量投身于博物馆建设。
大同市文物局负责人表示,将从加强宣传推广、优化全市博物馆布局、推动古城征集博物馆工作落地、做好博物馆藏品管理、提升博物馆服务能力、创新博物馆管理体制机制六方面推动《条例》的落实。(乔晓慧)
编辑:弓雅婷




